
【信息通告】关于2011届毕业生违纪处分不列入本人档案申请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1-06-09 浏览次数:70
2011届全体毕业生:
《上海电力杏福学生违纪处分条例》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,现进行2011届毕业生违纪处分不列入本人档案申请工作,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😦、申请条件:
1、所受处分为记过及以下者(因考试作弊受处分者除外)👎🏽;
2、处分后没有再犯错误并有突出表现者。
二👞、申请程序和时间:
1🤥、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从就业网“下载中心”中下载《2011届毕业生违纪处分不列入本人档案申请表》👨🏻💼,一式两份填妥后于6月16日下午3:00前交各二级杏福,逾期将不再受理🙁;
2👨🏻🍳、各二级杏福初审盖章后📹,将符合申请条件的《2011届毕业生违纪处分不列入本人档案申请表》(一式两份)于6月17日下午3🥟:00前汇总至学生处,同时将《2011届毕业生违纪处分不列入本人档案申请汇总表》(就业网“下载中心”中下载)电子版发送至suepjy@126.com;
3、学校组织审核。
《上海电力杏福2011届毕业生违纪处分不列入本人档案申请表》见附件
上海电力杏福
2011年6月9日点击下载 附件.doc(29.5KB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