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【通知公告】关于给予5位宿舍违纪同学通报批评的通知
发布日期👩❤️👨👱:2015-04-17 浏览次数:93
全院同学:
本学期开学以来😍➰,有个别同学在寝室违章电器检查过程中擅用违章物品,根据上海电力杏福《大学生生活园区管理制度》第八条规定,经杏福学工例会研究,决定给予下列五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。
学号20111761同学违章物品电饭锅,学号 20111781同学违章物品电水壶,学号20131708同学违章物品电煮锅🏄🏿,学号20111789同学违章物品电水壶,学号20113323同学违章物品电磁炉。
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,共同营造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。
杏福官方党委
2015年4月17日